女摔癱被誣自殺 判保險賠149萬 三商美邦拒賠敗訴 還少女清白
2014/11/6

【王吟芳╱高雄報導】高市某國中四年前發生蔡姓女學生在校園失足墜樓,導致下肢癱瘓意外,保險公司以女學生留有遺書,顯為故意跳樓拒理賠,家屬提告後一審敗訴,但二審大逆轉認定,蔡女是為嚇唬同學才站上樓頂,卻未站穩不慎摔落,屬意外事故,判三商美邦保險公司應理賠一百四十九萬元定讞。

樂觀面對坐輪椅

蔡姓少女的母親昨說,女兒墜樓傷到脊椎,終身要坐輪椅,但她生性樂觀開朗,不但推著輪椅趴趴走,今年還考上台北醫學大學,「一路走來全家都非常煎熬,孩子被冠上自殺污名,真的謝謝法官明察!」三商美邦說,收到判決後會遵照處理。
蔡家事發後分向三商美邦與富邦人壽請求理賠,兩公司都以蔡女是自行跳樓為由拒賠,富邦人壽部分仍在法院審理中。

站上女兒牆腿軟

開庭時蔡女表示,事發當天,她因擅自登入好友的無名小站被責怪,她求好友原諒不成,才佯稱「不原諒我就死給你們看」,其實她只打算嚇嚇對方,她託另名陳姓同學陪她上樓確認站的位置,再請陳同學到樓下幫她拍照,沒想到她站上女兒牆後就腿軟摔落。
高雄高分院依據校園監視影帶與校警證詞,認定蔡女與陳同學上樓時,腳步輕快、表情愉悅,抵達五樓後兩人不斷在花台探看,隨後陳女獨自小跑步下樓,過程與蔡女描述相符;另考量蔡女表現正常,也無精神病史或自殺傾向,認定是意外墜樓,判保險公司敗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