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業立即糾正措施 後年上路
2014/8/20

【廖珮君╱台北報導】金管會昨宣布《保險法》修正草案,2016年起「保險業立即糾正措施」上路,只要保險業風險適足率(Risk-Based Capital,RBC)低於50%或淨值為負者,又未限期完成增資、財業務改善或合併者,金管會可在90天內接管。
此舉首當其衝者,將是淨值目前仍為負數的朝陽人壽,意味朝陽人壽在未來不到一年半的時間,得加速自救。


朝陽人壽首當其衝

保險局長曾玉瓊昨說,增訂以保險業資本適足率做為金管會採取相關監理措施及執行問題保險業退場的規範,將把保險業資本適足率劃分為4類等級,包括資本適足、資本不足、資本顯著不足、資本嚴重不足。
她說,資本適足是指RBC高於200%,資本嚴重不足則是指RBC低於50%或淨值為負,若業者為資本嚴重不足,又未限期完成增資、財業務改善計劃或合併者,金管會將從期限屆滿次日起90天內做接管、勒令停業清理、命令解散等處分。
她說,保險業立即糾正措施,將從2016年元旦起上路。相關官員也說,目前資本適足率不到200%者,除朝陽外,還有宏泰人壽(宏泰淨值為正),這兩家公司已努力引資,預計今年底或明年初,應可有顯著改善。
曾玉瓊也說,除立即糾正措施外,這次《保險法》也增訂銀行可向金管會申請兼營保險代理人或保經人業務,但若銀行將保經代轉成部門,只能擇一申設,例如銀行只能設保代部或保經部,二擇一。
但她也說,銀行設保險部並未強制,僅是鼓勵銀行可將子公司保經代、轉成銀行內部的部門,具有節稅效果。據金管會規劃,保險法草案將在8月底送行政院審查。